1
企业向市监局窗口或市监局各分局咨询(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指定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
2
市监局窗口或市监局各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市监局窗口或市监局各分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发放企业《营业执照》。
4
不作前置但必须办理的审批手续:
1、市发改委窗口: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市环保局窗口: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市林牧业局窗口: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5
刻制印章:企业公章、企业财务章、企业法人章、合同专用章等。
8
市人社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