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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审批局:企业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
2、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3、应急管理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城管局: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5、公安局:公章刻制备案;
6、银行:开立银行账户;
7、税务局:税务登记;
8、人社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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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刻制、银行开户企业自主选择,按行业规定收费,其余审批事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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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注册登记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4、企业住所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的无须提交)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
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内容填写应当全面、准确)。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公众聚集场所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筑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等其它申报材料
四、食品经营许可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格式文本);
2、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分公司申请许可提供主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图;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聘任文件、符合相关规定的培训证明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
7、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及身份证明文件;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
9、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0、通过网络销售的,注明网络设备、销售网络和网址;
11、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2、申请散装食品销售、现制现售经营的,提交食品安全网络图、从业人员卫生、设备安全卫生、环境卫生整洁等方面的操作流程,及提供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或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
13、使用水净化装置的,应当提交净化设备的合格证明;
1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格式文本);
五、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发票复印件一份;
3、租房协议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彩色效果图一张;
6、设计制作安装合同复印件一份;
六、公章(法人印鉴)刻制备案
1、工商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