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政务服务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类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哪些材料?如何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就医申请手续?国家对婚假、丧假和产假是如何规定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
问: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
(一)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资发放表、考勤记录、两个以上同事证明等能确认劳动关系、人事关系或聘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二)职工身份证明;(三)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和相关医疗救治原始材料。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四)事故现场影像、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等事故情况证明材料;(五)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在注册登记机关的注册登记的基本情况。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登记证。工伤认定涉及下列情形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工作时间表,行驶路线图,以及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不存在或内容不明确的,应当提交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二)属于因工外出期间事故伤害的,除提交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材料外,其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不存在的应当提交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受到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三)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退伍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旧伤复发的鉴定结论;(五)属于借调人员的,提交双方用人单位的借调协议书和对事故的调查材料;(六)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交授权委托的证明材料;(七)申请因工死亡认定的,提交职工死亡医学诊断证明、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登记证明;(八)工伤职工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问:
如何办理长期居住外地就医申请手续?
答:
异地安置的退休(职)人员;长时间在外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人员,才可以办理长居外地就医申请。具体办理程序是: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兴化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同时提供居住地有效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居住地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暂住院之一的),并选择当地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定点医疗单位,经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后,携带社会保障卡(医保卡)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大厅4号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审核备案手续。注:长期工作或居住在兴化市以外的参保人员,办理长期居住外地手续后,长期居住外地期间暂停其社会保障卡在市内定点单位的划卡结算功能。除急诊抢救外,在非定点单位就医及购药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问:
国家对婚假丧假和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可享受1-3天婚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10天。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注:《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3月30日第三次修正版)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问:
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如何规定的?
答: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括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问:
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在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问:
加班工资如何计发?
答: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问:
最低工资的含义是什么?
答: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问: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用人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按19%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并记入个人账户。

问: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3)灵活就业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包括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华侨等。

问:
用人单位与个人建立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用工参保或退工停保手续?
答: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凭劳动合同备案表和单位或个人承诺书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填写《兴化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到市人社局征缴大厅单位参保窗口办理参保或停保手续。

问:
《劳动合同法》对合同试用期有什么限制?
答: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问: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答: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双方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问:
企业和哪些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答: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即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问:
人社部门为企业招聘员工提供哪些服务?如何办理?
答: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位于兴化市楚水路43号),为全市用人单位免费提供现场招聘、委托招聘、网络发布招聘信息等服务。(1)首次招聘单位需先申请招聘资格。用人单位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填写《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加盖单位印章),网络发布招聘信息,约定进场招聘时间。(2)已获得招聘资格用人单位申请招聘。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网络发布招聘信息,约定进场招聘时间。

问:
政府对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有奖励补助吗?
答:
对验收合格的,给予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项目奖励2万元,达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标准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项目奖励。

问:
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一)申请建设孵化基地的单位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二)孵化生产、加工型企业的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孵化贸易、服务类企业的场地面积400平方米以上。(三)孵化基地可一次性入驻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不少于20家,安排从业人员200人以上。每个孵化基地孵化创业者不少于10户。

问:
人社部门组织的免费创业就业培训有哪些?
答:
人社部门组织的免费创业就业培训有:SYB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

问:
创业成功并带动一部分人就业,有奖励吗?
答: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吸纳就业奖励。对企业扩大规模,每年新增岗位中招用登记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毕业生1000元补贴。

问: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程序有哪些?
答:
一、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于次年9月份之前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管理经办机构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申请时须提供《兴化市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资表、社保参保缴费凭证、企业裁减人员等相关材料。二、部门审核。每季度,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就业管理经办机构对申报企业的失业保险缴费、参保人数、裁员率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就业管理经办机构填写《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审核表》,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通过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三、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企业,各地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复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问: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答: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裁减人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问: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主要可享受以下四个方面的优惠政策:1、税费减免。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且认定为困难对象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社会保险补贴。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给予应由单位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给予应由单位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保洁、保安、保绿、家政等服务型行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给予应由单位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员中从事街道、社区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的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向所属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后,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以上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凡当年吸纳持《就业创业证》人员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均可按吸纳人员数量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此类企业不分性质,不分所有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按当年吸纳人数,每吸纳1人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贴息贷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的限额。贷款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还清后,企业凭前期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认定证明、贷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结息证明,填写《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审批表》,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4、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市人力资源市场免费为企业提供招聘登记、现场招聘、委托招聘、相关信息查询和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等职业介绍服务。

问:
自主创业者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
凡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各类失业人员,并在贷款地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中小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后,均可以申请小额贴息贷款。目前我市个人小额贴息贷款最高可贷30万元,其中个体工商户贷款额度为3-10万元,私营企业、股份制公司最高可贷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借款人,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并继续享受贴息政策。二次贷款到期后,根据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可以发放第三次创业贷款,但不再享受贴息政策。借款人持有《就业创业证》,由财政部门给予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借款人持有《就业创业证》,且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由财政部门给予基准利率100%的贷款贴息。为使更多自主创业人员得到政策扶持,目前我市试行“你贷款,我贴息”政策,就是将我市各金融机构发放的个人创业贷款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范围。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申请的银行创业贷款,可享受相应的贴息政策。申请贴息政策的创业贷款借款人应提前向市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报财政部门审核;在贷款归还后凭申请认定材料和贷款合同、借款借据、还款与付息单据等办理贴息手续。

问:
小企业贷款如何贴息?
答:
所谓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是指科技含量低,从事简单劳动,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加工制造业、服务业、商贸业和社区服务业的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均可按吸纳人员数量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此类企业不分性质,不分所有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按当年吸纳人数,每吸纳1人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贴息贷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万元的限额。贷款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最长不超过3年,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还清后,企业凭前期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认定证明、贷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结息证明,填写《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审批表》,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经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问:
哪些对象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答:
主要有两类对象:第一类是商贸型或服务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咨询和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发给商贸企业或服务型企业认定证明后,办理社会保险补贴手续。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应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向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第二类是政府、社区或农民在乡镇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如果吸纳城乡零就业、零转移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对象上岗,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照实际招用的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问:
个人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享受扶持就业或者创业的优惠政策?
答: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劳动者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政府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其中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政策扶持力度和范围更大。下列10类人员可向所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和人社局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就业困难对象”的审核认定,领取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的《就业创业证》(相当于2009年以前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和获得就业援助:一是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二是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三是享受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四是原市属以上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包括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失业人员)和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五是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六是特困职工家庭成员,七是城乡毕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八是农村退役士兵、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九是现役军人农村籍家属,十是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