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18009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28101442226374000718009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兴化市交通运输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2810144222637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7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10月1日-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 2. 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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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与所属公司签订的经营合同或者协议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有效的从业资格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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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申请 | 0.1工作日 | 符合规定 |
2 | 受理 | 0.2工作日 | 符合规定 |
3 | 审核 | 0.2工作日 | 符合规定 |
4 | 决定 | 0.2工作日 | 符合规定 |
5 | 办结 | 0.3工作日 | 办结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23-83388142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3388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