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护理员补贴资金的发放
兴化市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养老机构建设、运营、护理员补贴资金的发放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320511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8101442243194320511007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兴化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2810144224319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兴化市楚水路35号民政分中心综合窗口;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10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7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符合补贴办法要求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类企业、养老护理员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决定 1工作日 审核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   第三十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需要政府保障、入住政府投资举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需要给予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的老年人进行评估确认。评估确认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其他养老服务组织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23-80516518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0516555
办理地点
  • 兴化市楚水路35号民政分中心综合窗口;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23-80516518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051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