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居住证
兴化市

0

到现场次数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核发居住证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0900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8101442244X14000709005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兴化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28101442244X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兴化市公安局(中和路2号)公安户政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7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10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居住证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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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核发居住证 1工作日 申请--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江苏省居住证
审批结果样本 江苏省居住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1、0523-83388103(许可业务)2、0523-83388108(出入境业务)3、0523-83378051(交警业务)4、0523-83803110(户政业务)5、0523-83260249(车管业务)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3733110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兴化市司法援助中心
电话83231163
地址兴化市九顷路28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兴化市司法援助中心
电话83231163
地址兴化市九顷路28号
网址
办理地点
  • 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兴化市公安局(中和路2号)公安户政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1、0523-83388103(许可业务)2、0523-83388108(出入境业务)3、0523-83378051(交警业务)4、0523-83803110(户政业务)5、0523-83260249(车管业务)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373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