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32070902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28101442244X14320709028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兴化市公安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128101442244X1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7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10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条第二款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死亡的,其家属、监护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该外国人的死亡证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注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死亡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 |
其他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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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申请 | 0.1工作日 | 申请 |
2 | 受理审核 | 0.8工作日 | 受理审核 |
3 | 办结 | 0.1工作日 | 办结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注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
审批结果样本 |
注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条第二款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死亡的,其家属、监护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该外国人的死亡证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注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1、0523-83388103(许可业务)2、0523-83388108(出入境业务)3、0523-83378051(交警业务)4、0523-83803110(户政业务)5、0523-83260249(车管业务)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0518960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兴化市司法援助中心 |
电话 | 0523-83231163 |
地址 | 兴化市九顷路28号 |
网址 | 无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兴化市司法援助中心 |
电话 | 0523-83231163 |
地址 | 兴化市九顷路28号 |
网址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