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注销停留居留证件
兴化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中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注销停留居留证件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0902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8101442244X14320709028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兴化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28101442244X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7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10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条第二款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死亡的,其家属、监护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该外国人的死亡证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注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死亡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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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申请 0.1工作日 申请
2 受理审核 0.8工作日 受理审核
3 办结 0.1工作日 办结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注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审批结果样本 注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十条第二款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死亡的,其家属、监护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持该外国人的死亡证明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注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1、0523-83388103(许可业务)2、0523-83388108(出入境业务)3、0523-83378051(交警业务)4、0523-83803110(户政业务)5、0523-83260249(车管业务)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0518960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兴化市司法援助中心
电话0523-83231163
地址兴化市九顷路28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兴化市司法援助中心
电话0523-83231163
地址兴化市九顷路28号
网址
办理地点
  • 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1、0523-83388103(许可业务)2、0523-83388108(出入境业务)3、0523-83378051(交警业务)4、0523-83803110(户政业务)5、0523-83260249(车管业务)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23-8051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