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1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28101442220444322014015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兴化市楚水路43号二楼人社分中心综合窗口;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7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二章第五节:参保单位因发生撤销、分立、合并、改制等情形,需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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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撤销批文 |
政府部门核发 | 2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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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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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审核 | 1.0工作日 | 符合受理条件 |
2 | 经办复核 | 2.0工作日 | 复核受理条件 |
3 | 入库归档 | 2.0工作日 | 已通过复核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328号,第二章,第五节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23-83242613 |
监督投诉方式 | 0523-83253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