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兴化市

1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20400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8101442220444002014204005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档案材料不全,无法出具证明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兴化市二院路103号人才服务科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夏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江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具各类证明必须依据档案材料记载。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证明佐证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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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业务受理 0.5工作日 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 业务审核 0.5工作日 是否通过审核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十三条 流动人员及其亲属因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23-83236059
监督投诉方式 0523-83242008
办理地点
  • 兴化市二院路103号人才服务科窗口
咨询方式
  • 0523-83236059
监督投诉
  • 0523-832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