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证明(职介中心)
兴化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出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证明(职介中心)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15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810144222044432201415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兴化市二院路103号人社分中心综合窗口;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7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GB/T 32623-2016第9.2.1出具要求: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根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单位介绍信(单位办理)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业务受理 0.2工作日 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2 业务审核 0.5工作日 是否符合审核要求
3 结果反馈 0.3工作日 通过审核环节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档案证明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三章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三条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四、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23-83236059
监督投诉方式 0523-83242008
办理地点
  • 兴化市二院路103号人社分中心综合窗口;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23-83236059
监督投诉
  • 0523-832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