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328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28101442220444322014328002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兴化市楚水路43号一楼社保卡中心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夏令时(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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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66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6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人社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人社厅发[2018]107号,全部条款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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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5号) 第七条第一款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七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23-83226225 |
监督投诉方式 | 0523-83242049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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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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