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支付
兴化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生育医疗费支付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36064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281MB1557935G432203606400203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兴化市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兴化市五里东路2号(金融大厦)2楼医保分中心综合窗口;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7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6月30日(次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费用清单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病历资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医院收费票据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4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环节 0.2工作日 同意受理或不予受理
2 审核环节 0.5工作日 初步意见
3 决定环节 0.3工作日 做出准予许可决定或不准予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办理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条;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号);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1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23-83290049
监督投诉方式 0523-12393
办理地点
  • 兴化市五里东路2号(金融大厦)2楼医保分中心综合窗口;兴化市长安中路13-1号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23-83290049
监督投诉
  • 0523-12393